心中有“杆秤” 群众找“断案”
——记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长莫运福
“自己心中有了为百姓解决问题的公平‘杆秤’,群众才认可你、相信你!”1月5日,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的司法干警,今年59岁的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所长莫运福如是对记者说。“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双方都满意是司法调解员最大喜悦,事情完全解决了,晚上睡觉我才能安心。”莫运福坦诚地说。
“把幸福送给别人,把和谐送给社会;以己心换人心,以党心换民心”,这就是一名人民公务员、基层司法干警莫运福的毕生追求的人生目标。因为对人民群众怀有浓厚的感情,加上公平公正高效率的调解,蒙山县黄村镇越来越多的群众信任莫运福,把他当成“杆秤”,有什么矛盾纠纷都主动来找他“断案”,当地很多老百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都非常相信莫所长,有什么矛盾纠纷第一个想起的就是他。”
2013年12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莫运福成为全国司法系统唯一获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司法干警,得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国家领导的亲切会见。
为老百姓撑起“法律保护伞”
“调解是我今生至爱”,并不健谈的莫运福一语中的。
今年已经59岁的莫运福曾担任过小学教师、村干部、镇林业助理、民政办主任、经管站站长等职务。长期在基层工作,虽然让他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他深有感触对记者说:调处纠纷要带着感情,依靠事实,凭借法律和道德,来做到事事有根据,桩桩有结果,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真正为老百姓撑起“法律保护伞”。
2013年3月9日,黄村镇黄村村街头组村民黄某紧紧握住莫运福的手说:“多亏莫所长的及时调解,使我的利益终于讨了回来,你真正为群众维权,真的太感谢你了。”
2012年12月17日,黄某在黄村镇某炭业制品厂搬运木糠时造成左脚骨折,后做手术治疗先后花去各种费用3万多元,企业老板因为赔偿金额问题协商不下,黄某扬言得不到赔偿将把炭业制品厂炸掉。司法所所长莫运福接到村干部报告后,马上深入调查,了解到黄某刚建了房屋欠下一身债,家庭十分困难。掌握这一信息后,司法所立即启动了急诊预案,莫运福召集镇法庭和司法所干警进行专家会诊。
2013年3月5日,莫运福会同黄村法庭的法官一起把 “流动法律诊所” 开设到企业进行调解,经过半天时间努力,黄某与老板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获得满意的赔偿,就在开庭前撤销了诉讼。
做了近30调解工作的老党员莫运福凭着他对党的无比忠诚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执着追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满腔热情,在全镇山旮旯谱写了一曲曲精彩的赞歌,因此被当地群众誉为“解疙瘩的能手”、“不打针的医生”。
群众眼中的“准律师”、“准法官”
有人群就难免有纠纷,如果都以诉讼途径处理,老百姓无疑要支付较高的成本,基层法院人员也会因此疲于奔命。在基层,人民调解员既是“准律师”,又是“准法官”,既帮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又能公平、公正地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莫运福感触:人民调解是一种高效低成本的“绿色通道”,这既源于中国文化调解息讼、以和为贵的传统,又符合当今和谐社会的要求。
“有事就找莫运福!什么难事、急事、棘手的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找到他,都能处理得风平浪静。”在黄村镇干部群众心目中已形成了一致共识,该镇党委书记唐奕梅说到他,更是赞不绝口。
2012年,经口头约定,黄村村民黄会荣为被告黄干德建房,但被告未提供图纸。2013年3月,楼房的主体工程完成,经双方核算,被告尚欠其部分人工款,原告经多次追问未果,于6月27日诉至法院。被告接到起诉状副本时,满腹的委屈。原来,被告发现房屋建成后,每逢大雨,三楼房屋的正脊和檐墙就出现严重的雨水渗漏,他也多次要求原告其对顶楼进行翻工,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7月15日,被告向法庭提起了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因修理渗漏房屋所需的费用。
7月23日,莫运福会同主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被告家中察看。在莫运福和法官与当事人认真分析各自的责任,并在双方代理人的协助下,逐步缩小双方的分岐。最终,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翻工所需花费的数额总计6300元原告自愿承担3500元,在被告尚未支付的人工款6952中折抵,余下的人工款3452元被告当即兑付给了原告,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二指神功”破冰结促和谐
面对着207多个村(组),2万多人口的镇,黄村镇司法所每年都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多件,而莫运福经手的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就达上百件,其调处成功率也达到98.5%,位列全县司法所第一。对此,蒙山县司法局局长莫韵斯向记者透露了他的“杀手锏”——二指神功。“嘚、嘚、嘚”,他在关键时刻用2只手指作快板,一边打手指,一边触景生情用法律知识编成词唱起来,让矛盾纠纷双方情绪稳定下来。在日复一日的调解工作实践中,莫运福总结出了12种自己独特的调解方法。
2009年5月7日早上,离镇上60公里,海拔高1200米高的百合村松柏组的村民覃某阻碍李某开拖拉机经过他的水田上山劳作而发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声称要武力解决,“大战”一触即发。莫运福接到报告后,马上发动摩托车前往,到村委时,又爬山涉水6个小时赶到现场。他顾不上喝口水就站在现场,大喊:“不许动!谁打人谁犯法,打死人是要偿命的。我是组织派来的,请双方派代表来协商解决问题。”这话像一盆冷水,让失控的现场顿时冷却下来。当时双方都被莫运福气势振住了。接着,在高山上响起“嘚嘚嘚,各位乡亲莫着急,请听我把理来讲,隔离邻舍相处是缘分,抬头不见低头见,有事慢慢来商量……”莫运福的“二指神功”真奏效,当事人双方都坐下来听他调解了。莫运福在详细了解情况后,掌握了相关的证据后,耐心细致做纠纷双方的思想工作,开始向他们讲农村风俗、社会道德、法律责任,严肃指出群体性打架斗殴的严重后果,调解工作一直持续了晚上7时,双方当事人于当天就便于生产、通水方面达成协议,签订了协议书,当莫所长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2时了。 “还是莫所长厉害,不然今天非闹出人命不可。”事后有群众后怕道。
“这是冷却降温法。当矛盾纠纷即将激化,可能发展成为刑事案件的情况下,调解人员一定要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要当机立断制止事态的扩大。特别是当事人双方情绪不稳定时,调解纠纷的时机尚不成熟,可先把当事人双方情绪先稳定下来,然后再等待时机。”莫所长说道,“如果调解人员此时不明事理,盲目调解,不仅在节骨眼上无法有效控制事态,还会因为控制不当而激化矛盾。”
30多年的阅历积累下来,莫所长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针对文化程度不高、脾气暴躁、容易冲动的当事人,就采取“冷却降温、春风化雨法”;针对刚愎自用、固执己见、好钻牛角尖的当事人,就采取“换位思考、彼此退让、逆向思维法”;针对胡搅蛮缠、死不认账,心存侥幸的当事人,就采取“扶正驱邪、案例引导法”;针对注重哥们义气、亲情友情的当事人,就采取“亲情解怒、亲友疏导、政策攻心和蔺相制相法”。
面对错综复杂的各类纠纷,莫运福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总结出了调解工作“六步法”(调查、分责、说服、协议、落实、回访)、“三个三结合法”(调处、服务、援助结合,调解、治安、诉讼结合,调解、普法、信访结合)、“个性调解法”、调解听证制度等多种调解方法,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中。
“今天由我和法官担任的‘法律医生’和‘义诊员’要到10多公里的道冲村去‘出诊’,调解一起村民邻里的矛盾纠纷。” 去年3月9日上午9时许,记者驱车离梧州市区近200公里的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所长莫运福告诉记者。2010年初,黄村司法所率先在梧州市范围内创新司法、法院、公安、检察对接联合调解调解庭,建立了大调解工作机制,创造性地总结出了各种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同时又在辖区的村屯设立了“法律诊所”,为司法、法庭创建“无诉村屯”提供快捷便利的调处平台。
30多年来,莫运福组织和参与调解各类纠纷3000余件,处理信访案件1000余件,成功率达98.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调解工作位居全县乃至梧州市前列。由于调解工作及时、有效,黄村镇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械斗事件、无群体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他2010年、2011年分别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荣誉称号。
群众心中满意的“杆秤”
一直支持他工作的家人也开始反对了:“你不久就要退休了,又有病在身,万一在外有个三长两短,家里怎么办?”可是莫运福哪里肯放下,只要哪里发生群众矛盾纠纷,他就立即前往。他对记者说:“作为一名老党员,干了这么多年的调解工作,我与乡亲们有着割不断的情,他们信任我,我不去就对不起他们。”
在基层工作了几十年, 莫运福青丝已变斑白了。由于工作的辛劳,莫运福患上了风湿病、胆囊炎和高血压,但是,他从来没有因此影响过工作,也没有埋怨过工作之重,而是服从组织安排,勤恳工作,默默奉献,尤其是担任镇司法所所长、镇调委会主任以来,他更是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认认真真为群众办事,不言苦累,以苦为乐,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在干部群众树立了很高的威信。
2005年5月18日,陈塘镇莫某骑摩托车与黄村镇道冲村的陆某的拖拉机相撞,莫某伤较重,花了医药费15000多元,双方对赔偿金额达不成协议。通过莫运福的多次努力调解,促使陆某为莫某赔偿了12000元医药费。莫某非常感激,事后递给莫运福一个1000元的红包,要求他一定要收下。莫运福婉言谢绝了,他对莫某说:帮你们调解纠纷,这是我的工作,你的钱我一分也不能收,请你拿回去。
近日,在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办公室,一幅用毛笔写着黄色字“办事秉公”的锦旗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虽然是字面顺序先后颠倒,却体现了群众对基层司法民警的评判。”莫运福解释说,这锦旗是黄村村村民何秀中在纠纷得到顺利调解后赠送给司法所的。
原来,黄村村街头组村民张怡华(化名)与何秀中的菜园相邻。2011年7月,张怡华用锄头把自家菜园外的集体小路全部毁掉,导致何秀中无法通过此路到自家菜园进行耕种。
后来,虽经黄村村干部多次协调,双方的矛盾纠纷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甚至闹到持刀械斗的局面。
当时,还在黄村镇街道看病的莫运福接到群众举报后,马上通知村干部和镇派出所等单位相关人员一同前往。
“请你们马上放下刀、木棍。”莫运福一到现场,就大声喊住双方不要动武。接着,他和村里的村干部一道,从道路的历史、现状等证据进行分析,通过换位思考、摆明道理等形式,劝导张怡华尽快恢复道路原貌。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认真调解,张怡华才同意在次日完成道路的修复工作。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才得以顺利调解。
莫运福风里来雨里去,化解了一桩桩的纠纷,办了一件件的好事,很多群众非常感谢他,有的送来好酒、好烟等礼物表示感谢,累计30多起,折合人民币5万多元,但是莫运福都一一谢绝了,他说,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理所当然要为党和人民办事,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力捞取个人利益的话,那就违背了法律、自己的良心和职业的道德,也有愧于党和人民!
做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十分艰辛的,但莫运福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他认为,人生在世,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一点好事、实事,为群众分一份忧、解一道难,用自己的努力换来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才能无愧于自己的一生,无愧于党和人民。2010年以来,莫运福共调处各类纠纷485起,调处成功率达98.5%;制止械斗事件15起,防止群体性非法上访事件25次。
(李继远 桂 西 蒙信昌 黄兆明)
图片说明:莫运福在现场调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