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山县司法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全县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4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146人,解除社区矫正42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一是开展“社区矫正质量年”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制定“社区矫正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按方案组织实施。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募招社区矫正志愿者57人。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适用前调查评估,配合监狱做好对保外就医人员押送、法律文书交接手续。接受法院、监狱、公安机关委托对涉嫌犯罪人员的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
三是规范刑罚执行活动。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严把外出请假、变更居住地审批关。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全程跟踪至收到接收方反馈见档见人报到信息为止,避免发生脱管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规定。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梧州市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参加公益劳动,培养社矫人员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各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矫人员做公益劳动,清扫公共场所,为困难户、敬老院做家务,清洁卫生。参加“美丽蒙山·清洁乡村”公益劳动,为农村居住点的巷道、水沟清理垃圾,陶冶社区矫正人员心灵。
五是开展“六一”儿童节特殊关爱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与县综治、法院联合开展“六一”儿童节特殊关爱活动,走访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的家庭和未成年人子女,送上生活用品和学习文具。这次特殊关爱活动,走访了三个特殊困难的在矫、在监服刑人员的家庭和5名未成年人子女。
六是做好敏感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在“国庆节”、“宝石节”期间,加强教育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对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清点人数,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规定在节假期间,严禁不经批准自私外出,加强司法E通定位监控,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安排人员轮流值班,按时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