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规范民事审判工作 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2-28  分享到:

 

226日上午,蒙山法院西河法庭全庭干警来到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进行交流学习,听取意见建议,分析民事审判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这是该庭积极探索阳光司法新模式,主动走出大门,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又一举措。

民行科负责人说,新《民事诉讼法》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程序要求进一步提高,文书送达、程序转换、权利告知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认真细致,不能有丝毫懈怠和缺失。针对检察院提出的诉讼保全、调解原则、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西河法庭庭长王其旺表示,法庭的民事工作将严格按照规范,以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严格审查诉讼保全,确保当事人诉讼利益的同时,避免损害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分配举证责任,做到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调解要遵循合法、自愿原则,不能为了片面追求调解率而向当事人施压,防止出现“引诱调解”、“胁迫调解”的情况。

此外,检察院还就工作作风问题提出建议,要重视廉洁作风建设。王庭长当即回应,在法院党组、纪检部门的敦促下,在全庭干警的严格自律下,法庭的审判工作依法公开、透明,坚决杜绝徇私枉法、渎职等行为。

 (陆寿林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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