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蒙山县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蒙山县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蒙山县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是根据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心理情况、参加教育学习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分类管理。从宽到严分成A、B、C三个类别,因人施矫、施行不同的管理规定。并定期对矫正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动态调整分类情况。
该办法有效增强了管理的针对性,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符合当前矫正工作实际、也更为“人性化”,此办法在全市属首创。
(梧州市司法局 张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