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降低上诉案件的发改率与瑕疵率,进一步增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月17日,蒙山法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暨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通报分析会。
会上,审管办通报了2014年第一季度该院无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案件,并通报了第一季度案件评查情况:共评查案件211件,其中刑事案件25件,民商案件168件,执行案件18件。评为优秀的189件,占评查案件89.57%;良好20件,占评查案件9.48%;合格2件,占评查案件0.95%;没有不合格案件。会议指出,一季度评查的案件实体处理正确,未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也未发现有根本性错误;刑事案件25件适用简易程序24件,全部当庭宣判;注重调解工作,追求案结事了,民商案件168件中,调解撤诉113件,占67.26%,执行案件18件中执行和解9件,占50%;刑事案件和民商事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共64件,全部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100%。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瑕疵:少数案件庭审笔录个别页审判人员、书记员在漏签名,笔录有错、漏、别字。
会上就案件评查活动反映出来的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全体审判人员要高度重视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加强办案责任心,落实庭长、审判员和书记员责任,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案件质量。该院2014年3月13-14日,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业务庭骨干对2013年10-12月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该院坚持每季度组织案件集中交叉评查,近年案件评查率达100%。
(覃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