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正常施工了,手续办理也很顺利,多亏了法官和大家,事情才得以圆满解决。”2014年5月12日,黄村人民法庭吕法官进行案件回访,当事人梁某拉着法官的手感激地说道。
2014年4月9日,梁某与其叔梁某光因为土地置换问题引发纠纷,梁某向蒙山县黄村人民法庭提交调解申请,要求对其与梁某光之间的土地纠纷进行调解。原本梁某与梁某光协商,梁某光同意将塘田口(地名)自留地置换给梁某建造房屋,但梁某打地基立门时,梁某光却又到陈塘镇国土所反映梁某建房的土地有纠纷,导致梁某被要求停建房屋,无法办理审批手续。
当日上午,吕法官便与陈塘镇国土资源所及司法所取得联系,启动三方诉前联动调解,将纠纷化解于诉前。到达现场后,三方马上召开调解会了解到梁某光反悔置换的原因是希望梁某用与其毗邻的旧宅基地进行置换;而梁某却气愤梁某光不讲信用,且旧宅基地已过户登记给其大哥了,不能置换,双方会上互相指责,调解未成,愤而散会。
见双方矛盾可能激化,吕法官中止调解,又亲自上门到双方家里进行调停,缓和双方情绪。而后,又与司法、国土部门负责人到梁某新房建址及其旧宅基地了解实际情况,丈量土地界限,现场明确双方争议焦点所在。
下午,经深入了解双方的诉求后,吕法官与梁某大哥取得联系,对其讲明事情因由,希望其能够到场参与调解,同意置换。于是,又再次与国土所、司法所上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考虑彼此之间的亲情关系,家以和为贵,共同解决问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倾力调解,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梁某及其大哥同意用旧宅基地置换给梁某光,化解了叔侄之间的纠纷,取得大家满意的结果,经过三方一天三次上门调解,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发挥各部门联合作用,提升了工作效率,实现案结事了,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了社会和谐。
丈量界线听诉求
(魏朝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