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我一个犯过罪的人你们还能一直牵挂在心,并经常帮解决家庭困难,真的很感谢你们啊。”5月29日,蒙山法院刑庭对西河镇壬山村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非监禁刑的赖某进行第三次回访时,赖某在自家门前对法官感激的说。
2009年6月,赖某因其母亲卢某被邻居欺负,而打伤邻居被蒙山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赖某及其母亲、老婆、孩子一家四口住在一间不满40平米的危房里,一家人全靠赖某一个人谋生来维持生计,家庭非常困难。在了解到该情况后,刑庭主动联系当地的党委政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为赖某争取得到了建造一间40平方米平房的援助,同年赖某一家也欢欢喜喜地住进了“新房”。
这只是蒙山法院刑庭回访帮教非监禁刑罪犯中的一个小剪影,跟踪帮教,是蒙山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蒙山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确保一方平安和谐的基本措施。通过回访将司法工作延伸,向接受社区矫正人员传递一种国家、社会“不抛弃、不放弃、不歧视”的司法正能量,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工作,踏实生活,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唐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