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采取四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人性化管理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01  分享到:
 

蒙山县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以开展“社区矫正质量提升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运行、管理与保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上半年,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一是规范交付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明确交付执行环节的各项要求,全面实行“报到回执、集中衔接、当面交接”等交对接方法,努力做到“五会面”,即:矫正对象、法律文书“双移交”,法律文书、矫正对象、责任民警、矫正工作人员、矫正对象家长(或配偶)五会面,确保社区服刑人员100%交接,从源头上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二是搭建就业平台。县与乡镇(街道)积极加强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建设,探索依托企业建立了一个集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该基地累计安置了23人过渡性就业,其中社区矫正6人。县级司法局、司法所与有关企业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引导社区矫正人员进企就业,通过真诚帮困扶助,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三是注重教育转化。推行分级管理,制定印发《蒙山县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法办(试行)》,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和现实表现,分为严管、普管、宽管和初入矫四个管理级别,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管理,降低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风险,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转化。2014年上半年,全县共开展集中教育516人次,社区服务475 人次,心理咨询 126人次。   

四是做好服务帮扶。对生活、就业有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安排相应的困难救助,有效地解决了这部分人员的生活存在问题。在重要节假日期间,还组织有关人员走访生活困难矫正人员家庭慰问帮扶。

                                  徐应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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