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温庭长吗?昨晚当事人赵某已经在调解笔录和协议书上签字了,有关材料今天我会尽快寄给你……”7月23日7时许,正准备到办公室的蒙山县人民法院夏宜法庭庭长温建松,接到千里之外宁夏银川市女子监狱工作人员电话,至此,一个特殊的离婚案件通过法官、陪审员以及当事人双方两地“现场直播”千里电话连线,演绎了一个凄美的“离婚场面”。
“彼此间飞越高墙的真实表露,终于在当事人的真情意愿下达成离婚协议,这对于感情和生活受到极大冲击的夫妻来说也许是一种新生。”温建松庭长感慨道。
特殊的当事人双方:千里之外飞越高墙的诉求
“法官,我不同意离婚……”赵某在哭诉。7月16日上午10时,蒙山法院夏宜法庭主办法官温建松通过电话与正在宁夏银川市女子监狱服刑的赵某进行沟通。
1999年,原告蒙山县文圩镇大明村的李某与云南省景颇族姑娘赵某相识、相恋,并于2000年农历5月举办婚礼。2009年被告赵某因贩卖毒品触犯法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4年6月10日,原告李某为开始新的生活,诉至蒙山法院要求离婚。
原告李某所在辖区夏宜人民法庭接到案卷材料后,庭长温建松考虑到赵某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女子监狱服刑、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试着以电话的方式与双方沟通。起初,被告赵某不同意离婚,经过半个月的深思熟虑,认为维持这样的关系,实在强人所难,并表示同意离婚。在完成文件送达并征得双方的同意后,主办法官决定通过电话方式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特殊的调解现场:电话连线演绎令人动容的“离婚场面”
7月16日上午10时,夏宜法庭现场,原告李某、主办法官温建松、审判员覃奇峰、人民陪审员莫辉一起围坐在电话机旁,在宁夏银川市女子监狱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电话成功连接。原、被告双方各自坐在电话两端,对离婚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你好吗?我们的孩子和我的阿妈都好吗?”赵某急切地问。
“我们都很好,你放心吧”李某答道。
“生病了,你要及时就医,照顾好我们的孩子,既然夫妻不成,我们就以兄妹相称吧”被告赵某哽咽着。
“嗯,我会照顾好孩子和你的母亲,我们的房子全部归你,你安心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来,我会按照把生活费寄给你,直到你刑满释放之日。”李某心情沉重……电话两端,原告的有情有义让人心生敬佩、被告的无奈与懊悔让人痛心,凄美的“离婚场面”无不让在场的所有人为之动容。
特殊的结局:当事双方谋求一种“新生”
当天经过法官1近一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和原、被告的真诚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及房屋归被告赵某所有,原告李某每月自愿给予被告赵某300元经济帮助,直至被告赵某刑满释放之日,并尽自己的能力照顾被告赵某的母亲。
“守法是幸福能够长久的保障,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本案虽然是调离,但对于感情和生活受到极大冲击的夫妻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新生。”当天参与现场调解的人民陪审员莫辉坦言, 他认为,从当事人的实际出发,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这是调解成功的关键。“宁可我们费点劲,也争取调解,因为这对双方都有利,避免了许多判决后的遗留问题,让当事人口服心也服。”温建松庭长说。
虽然调解已经达成,但原、被告的心里未必真正踏实,为解决大家的后顾之忧。当天下午,法庭的法官制作好调解书后,连同调解记录一起以快递形式寄给了远在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女子监狱服刑的赵某,以便她确认签字。
电话调解现场
(李继远 蒋 旅 陆朝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