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 “开门,开门!” 8月26日上午,蒙山县人民法院西河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刚上班,门外就传来一阵叫门声,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扛着一把一米多长的大砍刀站在铁门外,砍刀上还飘着一条红色的丝带。
看到这架势,法警小冯和书记员小陆急忙一同前来询问,得知来者正是今天开庭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向庭长报告后请这位当事人接受安全检查。经法庭工作人员一番劝服,中年男子终于同意将扛着的砍刀和水瓶等物品交给法警锁进保险柜暂存。这时,只见中年男子手里还紧握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上西天,法院‘奠’灵堂”
“昨天改革开放夫妻齐奔鬼门关谢天谢地谢小平(右);今日父母双亡儿女烧香忆灵魂留下孤儿政府养(左)。”
这分明是一副当事人威胁要在法庭行凶的“挽联”, 暗流涌动,血腥味正欲在法庭弥漫着……
合议庭成员看着这个“奠”字,立刻明白了本案的敏感性。虽然当事人已将砍刀交给了法警,暂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但如果案件处理不好,不知道该男子要做出什么事来,甚至真有可能要发生如对联中所写“夫妻双双倒下,留下孤儿政府养”的悲剧!
原来,该中年男子覃某是蒙山西河镇人,20多岁的时候在贵州打工,认识了贵州籍女子石某,当时只有16岁的石某凭一张村委会出具的年龄20岁证明,与覃某结了婚。婚后,双方一同在蒙山生活,生育两小孩后,双方又一同去广东打工,小孩由覃某父母带着,现大儿子已上初二,小儿子尚在读小学二年级。在广东打工期间双方因感情不和,石某离开覃某,双方已分居3年,现石某起诉离婚。
法庭及时将案情上报,一边安抚当事人一边做好开庭准备,同时还加强了庭审的安全保卫,以防不测。庭审进入调解阶段,覃某同意离婚,但坚持要求石某给予30万元的抚养费给两个小孩,威肋说如果不给,今天两人要同归于尽!石某表示现在身无分文,没能力给付,要求法庭依法判决。
如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拉近双方距离,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是摆在合议庭面前的难题!关键还要说服这位气壮胆粗的被告覃某!
合议庭成员迅速作了分工,由审判长对覃某进行法制教育,用情用理来感化覃某,案件主办人则向原告石某解释法律,人民陪审员程远林尽量做好当事双方家属的心里安抚工作。在合议庭成员的通力合作、共同配合下,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石某同意今后每月给500元的抚养费,直到两个儿子成年,并当场给付了5000元。法庭的阴霾终于散去。
覃某拿着调解书边笑边拍着胸脯说:“我的刀子可以给我了吧,这刀我要带回广东,不会用来做违法的事,请法官放心。”
“刀子不能带走,你携带管制刀具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我们决定对刀具予以没收,其他东西你可以拿走了。”法官们当场对其进行训诫和,经过教育覃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庭纪律,配合法院做好庭审工作,不再鲁莽、意气行事。
砍刀留在法庭,该案有惊无险,但今后法庭的安检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严格程序,做到“逢进必检”、“逢检必细”,外来人员进入法庭必须出示身份证件,并说明所办何事。对当事人携带的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要及时依法没收,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法庭审判秩序,保障法院机关的安全。
被告携带的字据
(王其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