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山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县人民法院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至35名的议案,并任命了法院提请任命的21名人民陪审员,标志着该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又迈进了扎实的一步。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确立的将在2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工作目标。本次任命的21名人民陪审员当中,有7名是任期届满又申请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其余14名是首次担任人民陪审员,该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已达到26人,已经接近现任法官人数33人,也接近实现“倍增计划”确定的目标。这26名人民陪审员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合理,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代表,也有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干部、教师、退休干部,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蒙山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从2005年首次提请任命五名人民陪审员开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松散管理到科学管理,从完成任务到推动司法民主和阳光司法的过程。该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合理使用,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规范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流程,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改进陪审员参审机制。2012年以来,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达率为100%,经评查全部为合格以上,优秀率为95%,案件上诉率为13.5%。该院有着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因其兼有司法机关和“社会力量”的双重身份,成为诉前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角色,如对一些特定行业的纠纷,由任人民陪审员的业内专家作为纠纷调解的主体,对继承析产、相邻纠纷、一般侵权等案件,邀请任人民陪审员的社区人员进行调解,对需要继续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的,及时将案情告知在基层民间调解组织任职的人民陪审员,请他们协助法院做好案件的延伸调解工作,避免矛盾的反弹和复发,做到“案结事了”,该院在诉前参与、协调或指导化解各类纠纷当中,有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约占三成左右。该院还创新人民陪审员工作,通过相对分组、专业指导,统一服装,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以及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便利,得到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2013年9月,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现场会在蒙山召开,该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对该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也进行了大篇幅报道。
(郑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