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公安局等部门县政府的领导下主动联合工商等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活动,把“非法传销”扼杀在萌芽状态,被自治区评为“无传销县”,为争创一个和谐、优美、宜居的“全国最美生态旅游示范县”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政府牵头负责、部门协调联动,落实监管责任,群众广泛参与,组织全方位摸底排查。
二、加强宣传力度,舆论大力推动,针对传销形式趋向多样化,由过去的传销保健品、化妆品演变为现在的所谓你“五级三阶制”的“传人头”式传销暴露在人民群众面前,使群众形象地认识什么是传销。
三、完善长效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1、完善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发现传销行为立即查处,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2、完善打击传销信息共享机制,将查获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的名称、数量、分布、动向、违法事实及其它有关资料登记造册,实现区域信息共享。3、完善打击传销责任追究制。各乡镇政府与各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乡镇)、办事处(乡镇)与各居(村)委会、居(村)委会与各物业管理或产权单位、物业管理或产权单位与各房屋出租户、各有关部门与各所属单位,都要签订打击传销责任状,使非法传销活动无法在蒙山生根发芽。
(徐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