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人大代表评议监外执行罪犯检察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8-08  分享到:

  
  日前,蒙山县人大代表应邀参加县检察院召开的关于监外执行罪犯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该院监外执行罪犯检察工作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监外执行罪犯检察工作以及公正执法情况满意度达100%。
  人大代表认为,近年来,蒙山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对辖区监外执得罪犯的检察监督工作。认真做到:一是求真求细,摸清核准,全面掌握监外执行罪犯情况。采取对监外执行罪犯按行政区域逐一列表,建立《罪犯监外执行罪犯情况检察台账》,使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数目、情况明。二是及时督促,务求实效,使检察监督落实到位。对跨辖区异地执行的监外执行罪犯及时告知执行地的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督促执行机关落实管理考核措施,促进监外执行工作良性发展。三是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防止失控脱管、漏管。会同公安、法院、司法等职能部门定期到派出所、村委对辖区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进行核查和考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四是创新工作,积极配合,确保社区矫正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同时十分注重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公正执法;二是深化廉政教育,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三是加强内部制约,提高执法能力;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通过全院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进一步促进了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规范干警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年没有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犯行为发生。
  人大代表在肯定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扩大工作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密切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有效衔接,切实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携手监管,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定期召开协调联席会议,帮助社区矫正单位解决工作上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帮教措施,逐渐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政司法机关主管、有关部门协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戴瑞春)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蒙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蒙山县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