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法院夏宜法庭地处边远山区,下辖夏宜瑶族乡和文圩镇,人口数量4.4万人,其中瑶族、壮族、侗、布衣等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一半。2011年设立以来,立足瑶乡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倾力打造服务品牌,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在全市法院排名前列。
一、立足瑶乡,积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审判 夏宜瑶族乡位于距离蒙山县城23公里的西南部,地处梧州市、来宾市、贵港市和蒙山县、平南县、金秀县、藤县交汇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辖区离婚、债务、山林权属等民间纠纷相对增多。为此,夏宜法庭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定纷止争、息诉罢访为宗旨,针对夏宜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派驻熟悉基层工作的少数民族法官,同时聘请了乡政府和辖区6个行政村的10多名“诉讼联络员”,组成了一支扎根瑶乡“草根法官”队伍。该法庭找准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立足诉前诉外化解矛盾纠纷,延伸触角,使瑶乡法庭成为瑶胞的立案信访“第一站”。法庭的少数民族法官和乡、村聘请的诉讼联络员,一次次地深入瑶乡山寨为老百姓定纷止争,排忧解难,瑶胞们亲切地称他们为“草根法官”。在边远地区的瑶乡,“草根法官”在实践中释放的“草根智慧”概括为:运用群众语言,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法官进乡村,增进与百姓的感情;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纠纷;把司法的刚性与柔性相结合;把握法的精神,突出司法对人的关怀;把执行法律与吸收公序良俗相结合等。
二、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夏宜法庭除了完成审判任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外,还积极参与驻村联系点文圩镇大龙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该庭庭长温建松和副庭长覃奇峰是蒙山县委指派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两人组成驻村工作组,经常与镇、村领导干部一起,克服种种困难,为大龙村的班子建设、经济建设做了很多实事。
大龙村留守儿童有60多人,生活较困难,驻村工作组帮助村里成立了留守儿童活动室,并定期慰问留守儿童,对他们开展心理疏导、成长辅导和学业指导,驻村工作组干警法定假日有一半时间都是陪着留守儿童度过的。今年“6·23”特大洪水灾害,驻村工作组深入大龙村了解灾情,到实地察看房屋倒塌、桑田、甘蔗地受到水淹的情况,做好数据登记、上报等工作,并组织劳力,带领村民修桥修路,积极帮助村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驻村工作组积极开拓渠道,收集强农惠农政策信息,发动群众发展桑蚕、甘蔗、养兔等优势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2012年协助大龙村完成1900亩林改工作任务,新增桑园和甘蔗面积分别为410亩、205亩,2012年度大龙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265元,比上年增加465元,增长14.2%。
三、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在审判工作中,夏宜法庭始终注意强化大局意识,积极采取措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盼,以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为己任,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2年8月8日,龙某与黄某等人因经营沙石场问题发生纠纷,矛盾激化,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调解未果,龙某于2011年7月借助司法渠道,前后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和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一审判决后,两案均上诉,经过二审程序,租赁合同纠纷案维持原判,而排除妨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发回重审,夏宜法庭接案后认为,当事人双方的纠纷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是达不到定纷止争目的的,法庭法官认真分析了案情及纠纷症结,认为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争议较大,情绪极不稳定,被告黄某对法庭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为此,夏宜法庭法官先后五次深入纠纷现场,并召集当事人及其家属做调解工作,邀请了河沙经营公司、镇村调委会干部以及在当地有名望的人士到场参与调解,了解当事人的真实诉求,提出多项调解方案,调解工作进行得非常艰难,数次陷入僵局,为了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法庭法官找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做调解和协调工作达二十多次,始终以极大的耐心坚持与当事人联系沟通,细心寻找调解工作的突破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而且选择了最佳的解决方式:由黄某等人经营沙石场,龙某堆放在沙石场的沙石作价给黄某,黄某等人给予龙某适当补偿,所有款项当庭兑现。一起民事案件,历经一审、二审、重审程序,终于在夏宜法庭细致耐心的工作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蒙山法院将积极利用“改革创新年”活动载体,进一步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案结、事了、人和,适合基层实际的新路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作出新贡献。
(卢宇鸣 桂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