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检察院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讲活动,该院加强了对预防工作的宣传。在开展参观预防警示基地、预防讲座、播放廉政宣传短片的同时,针对当前涉农职务犯罪的问题,积极探索延伸检察工作触角。通过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例进行报道,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让预防观念更深入人心。
开展法制讲座。先后在税务、供电等单位以案说法的形式,做了预防职务犯罪报告讲座,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办好检察文化建设专栏。利用宣传长墙,通过法律、法规、案例等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进行警示教育。
开展个案警示教育。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后,通过调查案件、与犯罪人见面谈话、在发案单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活动。
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为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结合系统特点,组织人员参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促进机关人员勤政廉政。
借助新闻媒体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报刊、网络、杂志、电台、电视台等传媒渠道,刊发或播放有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稿件。
开展“法律赶集”活动。与乡镇检察室互动,通过图片展览、法律咨询和街头宣传等形式深入乡镇、农村,使警示教育走向社会,深入人心。
采用“庭审预防”新模式。利用法庭审理的司法资源,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形式。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审理时,对案发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由于预防宣讲工作取得成效,去年在县“两会”分组座谈讨论“检察工作报告”时,检察工作获人大代表一致好评,人大代表更是称赞检察工作“三个好”:“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设立得好,检察职能延伸工作做得好,群众工作做得好!”
(戴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