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当代表以来向多个部门提过建议,但像你们检察机关这样重视、认真对待的还是第一次。”日前,当人大代表得知检察院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得到回复时,感动地说。
“在今年的县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在评议检察工作报告提出的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对检察院办理林业系统职务犯罪案件中,建议该院注重对案发原因、特点和对策的分析总结,及时发现林业部门管理上的不足,通过发送检察建议的方式,促进林木采伐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此,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指定预防局负责办理。
经过认真调查、分析,该院向案发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发放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之下,从根本上防止权力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促进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落实好“伐前监督、伐中监督、伐后监督”跟踪工作。要强化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加强对基层林业站工作的检查、督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防止林业管理工作职责流于形式,坚决制止伐前伐后不监督,批少砍多,乱砍滥伐的现象发生。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以及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认识到一旦工作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实施违反法律的行为,就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影响自己的前途、自由、家庭。在党员干部心目中筑起防腐防变的思想堤坝,防止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林业管理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对检察院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戴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