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有效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发展,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树立。
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与协作,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批捕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有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先后有县直乡镇单位干部职工一万余人到检察院预防职务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进程,社会反响良好。
加强自身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汇报制度,及时汇报检察系统开展的重大政治业务活动,就“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等项内容做了专题汇报。
蒙山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完善工作机制、修复存在的问题有极大帮助,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戴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