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蒙山县检察院被该县人大常委会评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有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该县人大常委会对2012年度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该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县乡人大工作、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的宣传,通过建立与县内新闻媒体新闻通气制度、选拔培养人大宣传骨干通讯员、年度评选奖励宣传先进、加大投入、将宣传纳入乡镇人大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等方式全力推进人大宣传工作。
该院非常重视人大宣传工作,主动把人大宣传工作纳入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地促进了人大宣传工作的扎实开展。多年来在开展人大宣传信息工作中,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做好人大宣传作为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式。力求通过实事求是、贴近群众的方式客观反映检察业务工作,展现检察工作的亮点、特点及新成果。鼓励干警积极撰稿,通过宣传媒体,宣传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进检察院工作发展,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营造群众崇尚法治、关心法治、参与法治的良好舆论环境。
2012年蒙山县检察院人大宣传稿件被各类媒体采用288余篇,较好地宣传了人大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戴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