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山县人大代表从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了解到,去年来,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把参与社区矫正活动作为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创建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的一项具体工作认真抓紧抓好,积极参与开展社区矫正,延伸检察工作的社会触及面,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敦促落实众多罪犯认识错误,接受改造,重新做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引起代表关注。
据悉,检察院为切实做好了服刑人员矫正的转化和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服刑对象的监控,坚决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出现脱管、漏管的现象。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让社区服刑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帮助这些服刑人员接受改造,使他们的家庭意识、社会意识、公德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这一做法措施有力,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作出应有的贡献。
(戴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