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蒙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代表们在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人大代表认为,2012年以来,县检察院以检调对接、派驻乡镇检察室、帮教管理、犯罪预防为工作载体,激发了检察干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热情,减少了不和谐因素。尤其是该院注重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组织了嫌疑人家属和被害人围坐在一起,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这是该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刑事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检察官就生活、家庭和工作情况,从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家庭影响等方面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交谈。使伤痕愈合,两家的关系更和谐。同时主动联系公安、法院,司法,成功办结轻微刑事案件,促进双方当事人和好相处,并对缓刑人员的定期回访帮教,一方面预防重新犯罪,消除不稳定因素,提高办案的社会效果;另一方面,强化了检察官的责任意识,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进一步延伸了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大代表建议该院继续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戴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