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蒙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该县检察长2012年的工作报告给与会的代表委员留下深刻印象。
“近些年,检察机关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人大代表在报告中看到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数,经法院审理后均作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100%。
“取得这样的成绩,与该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密切相关。”人大代表这样评价。
据了解,为加强外部监督,蒙山县检察院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确定了专人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制度,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此外,该院还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蒙山县检察院不断改进和创新外部监督机制的做法,得到了代表委员的普遍认同。
(戴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