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2-26  分享到:

  近年以来,蒙山县检察院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保证了法律监督职权的正确行使,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县检察院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特别是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稳、准、细”,执法公正,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的特点。
  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蒙山县检察院做得很好,县人大是满意的。视察检察工作的县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与协作,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批捕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有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二是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先后有县直乡镇单位及外县的干部职工30000余人(次)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有力地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进程,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加强自身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汇报制度,及时汇报检察系统开展的重大政治业务活动,就“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的开展及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等项内容做了专题汇报。
  蒙山县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完善工作机制、修复存在的问题有极大帮助,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
  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希望县检察院继续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探索蒙山建设服务的新方式方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新的提高,有新的创新,取得新的突破,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

(戴瑞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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