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乐当瑶胞“贴身法律保姆”
    ———— 蒙山县人民法院加强能动司法建设服务少数民族地区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06-25  分享到:

  
  “有了你们法官为我们提供法律服务,我们种养与外地人做生意更加有保证,觉得生活更加有奔头,你们就是我们瑶胞的‘贴身法律保姆’”近日,被誉为“梧州屋脊”的蒙山县长坪瑶族乡三妹村民拉着县法院法官的手感激地说。当天,该县法院院长张勇带领5名法官深入该村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表示要在该村设立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今后将定期与不定期为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这是该院加强能动司法建设服务,延伸服务触角的创新之举。
  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是第一要务。然而,没有民族团结和谐、社会平安稳定,加快发展就是一句空话。为此,蒙山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他们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结合今年法院开展的“解放思想、赶超跨越我先行”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勇于担当的气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服务民族团结稳定这个大局,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以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以群众是不是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准,在司法为民惠民行动上展现作为。
  建立合议庭,瑶胞坐上司法直通车  今年6月初的一天,夏宜瑶乡芦山村90高龄的老人廖某,一大早在老伴的搀扶下走进夏宜法庭,因抚养的问题要起诉儿女,由于不懂诉讼程序,夏宜法庭负责人温建松安排一名法官,由老人口述代其写诉状和联系申请法律援助。
  几分钟后,按照少数民族诉讼绿色通道的要求,法官帮助廖某写好了起诉状。“按照我们的规定,案件立案后会直接分到少数民族权益保护合议庭办理,您就放心吧。”温建松笑容满面地告诉廖某。并告诉老人,法庭对因身体或交通原因不便到法院立案的群众实行上门立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依法予以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加强对群众诉讼的指导,增强群众的诉讼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蒙山县有夏宜、长坪两个瑶乡,是梧州市仅有的两个少数民族乡。两个乡共有11个行政村104个村民小组,瑶族人口占90%。
  而自从法院2011年初起在2个少数民族乡设立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和少数民族合议庭后,这里的瑶胞群众,在法官的帮扶下,享受到了十分特殊的司法保护,呈现出了一片民族祥和、和谐发展的面貌。
  把好“阀门”,筑牢民族团结防线  调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阀门”,人民法院惩治犯罪也好,定纷止争也罢,目的是为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为此,蒙山法院干警倾真情把握好这块“阀门”,不惜千言万语、苦口婆心,不惜费尽口舌、废寝忘食,目的就是要让调解成为一道社会和谐的“安全阀”。
  为了加强瑶族同胞权益的保护,各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还建立了诉讼“绿色通道”和专门的少数民族合议庭,在案件的受理、调查、审判、执行等环节上加大力度,确保对瑶胞群众帮扶到人、落实到位。
  法院以一间少数民族法律服务接待室、一张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卡、一个少数民族法律服务日的“三个一”为抓手,每周定期和不定期分派干警到联系点正式接访瑶胞群众的来信来访,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去年六月份,长坪村的瑶胞陈某因为把自家的牛经过村民老李家的玉米地而发生纠纷,进而发展到双方家庭和朋友之间民族感情上的矛盾。
  陈某于是尝试拨打了法院少数民族的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没想到,当天下午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的法官便来到了他的家。
  法官并没有简单地对陈和老李谁对谁错做出简单的判断,而是把双方叫到一起,并邀请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长者,从邻里关系、社会道德、法律规定、民族政策等层面,由浅入深,娓娓道来,最后陈某和老李相互握手一笑,一场可能演化为民族之间矛盾的纠纷顷刻间“化为无形”。
  法院拉起化解纠纷的前道防线,构建“五联五导”诉调对接新机制。他们依托各瑶乡综治软硬件资源,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构织硬件联用、人员联动、信息联通、纠纷联排、矛盾联调的覆盖全县“五联”大调解网络;深化对接“五导”机制,形成引导联系、指导协助、主导成效、辅导提升、督导考核对接机制。近年以来共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2件,履行到位现金近10万元。蒙山法院瑶族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设立一年多来,下设的11个法律工作室,就有效化解矛盾10余起,有效防范民族之间群体性纠纷5起。
  法官甘当瑶胞新农村建设“智囊团”
  今年5月,夏宜瑶族自治乡召集全乡近10多个养蜂专业大户,围绕养蜂生产安全、养蜂生态环境调控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该乡法庭负责人温建松就往年养蜂生产期间容易发生安全、疾病、劳资、相邻等纠纷,敲响预防警钟,指导充实突发纠纷应急预案。
  温建松介绍:“经济发展才能为瑶族新农村建设创建提供足够的财力,。县里规划打造养蜂专业基地、松脂、八角、玉桂等经济示范村,是推进经济富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增强经济基地、特色产业村的效果,院里推出‘庭长对口村、乡制度’。”
  庭长、法官每月参与对口乡、村预防、协调重大纠纷,协助解决推进基地、产业示范村遇到的法律问题。刑庭积极参与建筑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厂房建设中强拉强运、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犯罪行为,努力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法官们为挂点村改善办公环境和推进各项中心工作给予了应有的支持,指派了一名院领导和夏宜法庭负责人任新农村指导员,指导在辖区的和谐农事协会。
  夏宜法庭除了为瑶胞做好法律服务外,还引导他们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桑蚕、油茶、蜜蜂等优势产业,形成了主导产业带动,特色产业推动,种养业并重的农业生产格局。积极与广西蒙山华虹蚕丝公司联系,对瑶胞蚕茧保价收购,降低他们的市场风险,在蜜蜂饲养方面,引导他们稳定蜜蜂养殖规模,注重纯绿色、天然的蜂蜜产品,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仅2项就为瑶胞收入就达1000多万元。瑶胞们高兴地说:法官成了我们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智囊团”。
  “贴身法律保姆”把脉共建瑶胞幸福“加油站”  记者在长坪瑶族乡长坪长坪村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看到,墙上一张“法律服务流程图”特别显眼。如何规范法律服务流程,联村法官应邀到场指导点评。“有了法律专家的‘把脉’,我们村干部底气硬了。”村干部坦言。
  今年春节过后,透着丝丝寒意的春雨阻挡不了法官下村的脚步,法院院长张勇抽出时间,来到夏宜乡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到上次指导村乡调处的村民修建围墙纠纷已案结事了。这已是张勇对联系乡村3次的现场或电话指导参谋。
  去年底,该院为了前移服务关口、提升瑶胞的素质,开展“村村有法官、处处保平安”活动,安排8名法官分片联村“入驻”村(屯)、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联系点,使村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法律专家”的贴身服务,共建瑶胞幸福“加油站”。
  夏宜人民法庭自今年4月18日挂牌成立后,就受理了第一个案件。黄某与唐某经人介绍,于1984年1月登记结婚,1985年、1987年分别生育了一子一女。后来黄某认为丈夫有赌博恶习,且性格暴躁,双方产生矛盾,丈夫唐某于2001年开始外出打工。今年5月7日,黄某以夫妻分居已满十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夏宜人民法庭主办法官在巡回办案中,透过双方的争执,发现了双方心里都对对方有所牵挂,于是多次找到他们,劝说和好并对丈夫加以教育。法官耐心的思想工作,唤起双方对家庭、孩子的温情,丈夫诚心诚意表示的悔改,得到妻子的原谅,作为原告的妻子黄某向法庭提交了书面撤诉申请,并和丈夫唐某一起高兴地离开法庭。
  每年的农历八月初四是蒙山县瑶乡传统的节日——盘王节,夏宜乡周边村寨的瑶族群众万人以上聚拢在夏宜街“闹歌圩”,法官们把法律知识编成山歌,让瑶胞在用具有瑶族风情的山歌咏唱生活,唱爱情中得到普法教育。同时,还介绍司法便民惠民举措、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以案说法图书;在民事调解室举行“面对面”法律咨询;开展“醉驾”刑事案件等巡回审判;建立“法官+村官”QQ群,向全县瑶胞发送最新法治读物、典型案例,宣讲涉农法律知识,预防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多种渠道提高瑶族群众守法纪、讲文明、护生态意识。
  蒙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振国高度评价法院“一竿子到底”的服务效果:“使高学历年轻法官接了‘地气’,熟悉瑶族同胞风土人情、生活习惯,提高排查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建立起基层良性互动机制,向村、社区通报相关的刑事、民事案件审理、执行情况,促进完善协助法院送达、执行网络,及时掌握被执行人财产、行踪信息。满足生活步入小康后村民的法律新需求,体现‘明教化、息纷争’的宣教思路。”
  

(桂西 黄国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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