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导航”承载昔日“浪子”的人生梦想
————蒙山县创新实施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化管理工作纪实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11-07 分享到:
“县安置帮教办的工作人员不但帮我找到了工作,每月收入近1000元,而且帮我解决了户籍、办理身份证和落实了社会救济,解决了一些生活困难,使我重新看到人生的希望……”近日,笔者来到位于国道321线旁边的蒙山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蒙山县汉豪乡某木材加工厂,看见今年已年届58岁的刑释人员何某热泪盈眶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
去年以来,蒙山县司法行政部门创新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机制,大胆尝试“职业导航”新模式,促进社区矫正安帮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四化”要求,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出来有人接、接回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实施分类管理等级创新帮教模式
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如果得不到有效管理、帮助和教育,非常容易重新犯罪。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已成为加快社会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为改变司法部门单枪匹马作战的被动局面,2010年以来,蒙山县委政法委将刑释解教人员分类管理纳入政法系统创新课题。他们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犯罪性质、认罪态度、悔过程度、监所纪律遵守情况以及回归社会后的危险性开展综合评估,将其分为重点对象、一般对象和表现良好对象三类帮教等级。
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的分类管理等级,结合其在监所表现以及监所确定的分类等级,在司法所工作人员与其首次谈话后一个月内确定。监狱、看守所或劳教所未确定等级的,依据本分类标准及时确定分类管理等级。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司法所动员其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在其刑释解救之日将其接回。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其接回后及时与其见面,确定帮扶责任人,签订帮扶协议书,落实帮教措施。对因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等未能衔接的人员,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落实衔接帮教。对“三无人员”,司法所要协助乡镇(街办)将其接回,积极安置,并帮助其实现就业。
在帮教管控方面,对于重点对象,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志愿者实行“三对一”帮教,对于一般对象实行基层组织(村、社区、所在单位)和志愿者“二对一”帮教,对于表现良好对象实行基层组织(村、社区、所在单位)“一对一”帮教,优先推荐公益岗位就业和享受其他政策优惠。
“大墙”内外“无缝对接”助昔日“浪子”回归社会
2010年9月,蒙山县汉豪乡近60岁的何某刑满释放回到蒙山,因户籍已外迁,无法落户,办理身份证,又无责任田(山),生活无着落,由于家中没有直系亲属,蒙山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把他用车从监狱接回,并帮助联系到他的侄子来接。老人激动地说:“我本来两眼一抹黑,出狱后不知道去哪里,没想到政府能帮我找到亲人,心里真是热乎乎的。”
何仕新的经历得益于该县司法局实施的刑释解教人员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程。蒙山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侯茂山介绍,今年前10个月,蒙山籍的58名罪犯刑满释放,县司法局提前行动,组织这些刑释人员户籍所在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监狱,与监狱进行档案材料、帮扶协议的对接,对回归社会有困难的人员在第一时间给予帮扶。这一做法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接触到了帮教对象,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避免了以往在释放后再去调查对接、不利查找的弊端。这种监所内外紧密对接帮扶刑释解教人员的做法为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发挥了积极作用。蒙山县安帮机构通过超前帮教,“一帮一”、“多帮一”、分类管理、因人施教等形式,做到了对帮教对象住址清楚、从业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状况清楚、思想动态清楚等“七个清楚”,将安置帮教落到实处。
“职业导航”使昔日“浪子”重拾希望
蒙山县司法局局长莫韵斯向笔者介绍说,目前县安置帮教办公室以及全县7个乡镇司法所都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开通网络,安装了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和刑释帮教就业信息平台。该县正式启动“职业导航”项目以来,与县职业就业培训中心合作构建起“职业导航”网络,以系列化的服务,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升就业谋生能力,促进这些昔日“浪子”顺利就业,增强社会归属感,实现人生的梦想,从而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职业导航”项目专门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安排了“我们在行动”就业辅导小组活动,而辅导小组活动通过座谈会、案例分析、游戏、演讲、模拟面试等多种形式,为矫正安帮对象提供大量与人沟通交流的机会,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交往意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进而提升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同时,“职业导航”工作项目邀请县职业培训中心的专职教师,以专题讲座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辅导,让他们了解当今的就业形势,掌握面试技巧和相关礼仪,帮助服务对象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并掌握一定的求职知识和技巧。
司法社工还积极联系相关的职业介绍机构,充分发掘各方资源,积极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机会。“职业导航”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建立了安置帮教对象就业信息库,形成“一人一档”信息跟踪管理机制,从而更好地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就业情况,继而健全并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长效帮教机制。
2010年初,蒙山县司法局局长莫韵斯带领安教办人员通过走访了解到蒙山县汉豪乡某木材加工厂老板祝某曾在看守所服刑过,早几年释放回家后,自己创业,2003年在自己的家乡黄村镇开办一家木材加工厂,2004年在汉豪乡又开办一家木材加工厂,雇请有20多人做工。2008年雇请有刑释人员江某在厂做工以来,表现不错的情况后,意识到这是一个创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的途径,应支持和鼓励私人企业多接收一些安置帮教人员到厂工作,帮助解决安置帮教人员就业困难问题,同时要为企业落实一些优惠政策,达到双蠃目的。经协商,成立了蒙山县某木材加工厂安置基地,厂方根据生产情况,吸收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入厂做工,安教办负责协助做好安置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
2011年3月,安教办和汉豪乡司法所人员到该安置基地进行回访,经与祝老板和安置人员交谈,了解到在该厂做工的安置人员,表现不错,为提高厂的经济效益作出了贡献,老板很满意。刑释人员江某是2008年吸收入厂的,表现不错,口才较佳,是一个适合做产品推销的人才,厂方安排他负责在广东、深圳等地做产品推销,仅去年就为厂增加了50%的产品销售量,提高了厂的经济收入,自己又按产品销售量提成增加了劳动报酬。刑释人员马某,服刑前是该县林业系统的领导干部,因犯贪污罪被判刑6年,2010年6月28日刑满释放回家后,安排入厂工作,根据其本人具有林业知识的特长,厂方安排他负责木材采购工作,保障了生产原料供应,其本人月收入最高可达5000元。
据悉,日前,该县司法局已经组织6名对象参加了“职业导航”项目的第一次活动,“审时度势顺自身和谐,回归社会谋新航人生”就业推进会。推进会为矫正安帮对象进行了就业专题讲座,并提供了10多个就业岗位,其中有4名对象已物色到就业岗位。
“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掌握实用技能是他们实现就业、顺利回归社会的有力保证。”蒙山县委政法委书记黄振国介绍说,蒙山县通过“职业导航”大力推行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项目,通过开展“订单式”培训、举办用工招聘会等方式,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和求职成功率。
同时通过不断创新帮教手段,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增强融入社会的信心。目前,蒙山县在社会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中对帮教对象有人接、有人教、有人管、有活干、有信心,让他们拥有一本法律书籍,一个帮教人,一项实用技术,一份工作,一份基本生活保障,以用心衔接、耐心帮教、诚心扶持、细心交谈、真心相对的“五心”教育引导被帮教对象树立生活信心,努力适应社会,重新做人。
(李继远 欧东 关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