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经验和做法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5-10  分享到: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检察院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预防职务工作方针,结合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院的主要作法是:
  

(一)健全领导机构,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委、人大、政府工作,把预防工作做大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各尽职责、互相配合以及社会各界力量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才能取得成效。该院领导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非常重视,检察长亲自向县委书记、分管副书记汇报这项工作,并草拟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呈报县委,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总体格局。于2000年4月,成立了蒙山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书记担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和纪检、政法委、检察院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以及监察、审计、公安、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把日常工作机构设在检察院负责具体工作,由财政拨出专款支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时该院也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构,检察长亲自抓,反贪、渎检部门具体抓,从而在机构、人员、财力上保证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把预防网络做大,该院领导主动与县金融部门联系,成立了由检察长和县人行行长为组长、县其他金融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制订了联系工作方案和联系工作方式。五年多来,该院共开展个案预防53件,在金融、水电、教育、税务系统开展了行业预防。
  
(二)立足职能,加强“三个结合”抓预防

  该院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始终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工作开展。一是结合办案帮助案发单位整章建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案发单位堵塞漏洞。二是结合办案,认真分析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发案规律和发展趁势,提出预防对策,提供给有关单位和部门,扩大预防面,增强预防效果。三是结合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收集典型案例,制作宣传图片和录像,深入街区、单位和乡镇,以案释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而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落实措施,扎实抓好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

  1、结合办案抓好个案预防。针对查办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立案侦查后,同步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的同时,一并收集发案的原因材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简历、社会背景、家庭状况性格特点以及发案单位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政治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在结案前将这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发案单位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意见。还通过上法制课的形式,对案发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结案后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上的漏洞,提出书面的检察建议,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如在查办原县古湄电站站长黄某某贪污案中,反贪干警在侦查的同时,对发案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发现该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单位私设小金库,领导既管钱又管帐,干部职工人心思想涣散。针对这种情况,该院派出一名反贪局领导专门负责帮助该单位整章建制,及时向该单位新的领导班子及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该站领导和职工对办案单位的真诚帮助和支持非常感激,认为检察院不但挖蛀虫,而且帮助解困。他们及时、认真地对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制度建设。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通过整改和职工的努力,该单位的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并且没有发生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
  2、选择重点抓好行业预防。根据县情,该院制订了对重点行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计划和措施,选择重点且易发案的行业抓预防,变事后预防为事前预防,做到防患于未然。该院针对实际情况,分别在县金融系统单位、水电系统单位抓行业预防。从三方面落实预防措施:一是与各行业单位共同制定预防工作方案,由本院预防工作机构与该行业主管单位在针对行业特点在共同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力求方案切实可行,目的清楚,针对性强,工作方式有*作性。二是与预防行业单位成立预防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预防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定期到预防行业单位上法制课或开法制座谈会。五年多来,分别到县人行、农行、水电、地税局等单位上法制课或开法制座谈会6次,受教育人数1700多人次,使广大干部职工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
  3、配合当地中心工作,抓好专项预防
  该院紧紧围绕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自觉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如2002年,该县国有企业糖厂进行改制,为了防止有人乘改制之机捞一把,该院领导亲自到该厂及主管单位了解情况,主动同厂及主管单位的领导沟通,指出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提出具体的预防意见,使该厂改制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另外,该院还立足职能,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如该县林业公安执法部门于2003至2004年连续两年共发生3起林业公安干警渎职职务犯罪案件,针对这种情况,该院领导和渎检部门的干警主动向他们的主管单位领导通报情况,并到林业公安科同林警们共同分析发案原因,商量对策,规范了涉林案件处理制度,避免他们在处理涉林刑事案件时出现该立案不立案、以罚代刑现象。
  
(四)抓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预防的社会面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力度,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一是根据高检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每年一度的预防职务犯罪举报宣传活动,分别到各乡镇、街区单位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二是利用上法制课、制作专题电视节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积极向各级媒体投宣传稿件并结合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认真的调研。宣传到位,预防的社会面不断扩大,群众的举报热情大大提高,近几年来,收到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线索60多件,有20多人被查处绳之以法。
  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制度,要注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要分析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规律、特点、动态、寻找综治对策。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有利于党委、人大、政府抓早、抓实,研究对策,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的讨论,并听取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跟踪人大代表对检察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戴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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