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蒙山县人民法院与县交警大队进行“五位一体”工作经验交流会,蒙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周春兴、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管大队大队长李庆斌、法院副院长潘建华和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及交警大队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交流会上,李庆斌重点介绍了蒙山交警大队“五位一体”一站式服务机制的具体推进情况,并希望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加强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保险公司各部门实施“五位一体”联动便民服务机制,从源头做起,将纠纷调解阵地前移,创新合作方式与工作方法,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处在萌芽阶段,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周春兴向大家通报了法院自立案登记实施以来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困难、新挑战,希望通过此次学习和调研,加强双方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上的合作与协调,共同探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在交流现场,他要求法院干警们要虚心学习和借鉴县交警大队“五位一体”一站式服务机制先进经验,加强推进诉前联动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交通巡回法庭工作优势和效率,创新开展司法为民工作。
(交流会现场)
(蒋 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