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检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学习效果, 2016年1月22日上午10时,蒙山县公安局纪委在四楼会议室会场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民警,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测试,测试会场由局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黄振兴组织。
通过测试,使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知识进一步熟记于脑,牢记于心,使党员民警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了党员民警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测试
(赵守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