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2018年10月29日,蒙山县司法局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申学明、蒙山县司法局局长关洪世出席开班仪式。
申学明要求,全县的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解决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努力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培训会上,蒙山县司法局局长关洪世同志对2017年度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奖,先进集体代表、先进个人代表发言。蒙山县基层股负责人结合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案卷制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并详细阐述了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农村易发常见纠纷为重点,就如何做好相关日常人民调解和排查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同时,从调解申请书、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等人民调解卷宗制作全过程进行详细讲解,着力提升了村、组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以奖代补”政策的激励作用,有力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蒙山镇司法所陈所长同志采用行动学习法,现场分组调解,将全部学员分成10个组,每个组定3名调解员,纠纷的当事人甲方4人、乙方4人,每个组的甲方和乙方分别去做其他组的甲方和乙方,扮演纠纷当事人的角色,抽签决定调解的案例,然后现场分组调解,让调解员充分参与进来,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通过这次培训使全县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潜在因素,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