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国家安全日“借”给群众一把慧眼识别反邪教

来源:平安蒙山网  发布日期:2020-04-16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属于《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发现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线索,如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可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平台或拨打电话“12339”进行举报。4月15日,蒙山县委政法委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与反邪教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暨反邪教警示教育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慧眼识邪,不听邪教宣传,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防线。

当今世界 ,邪教已成为社会的一大毒瘤 ,它的发展与蔓延 ,给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及公民利益造成了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反对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当天,为集中向群众普及邪教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蒙山县广泛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反邪教宣传片、开展反邪教宣传进社区、学校等活动,让社会公众在接触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了解邪教对国家安全的危害,提高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活动中,志愿者向广大群众现场发放国安、反邪教等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反恐、反邪教等知识,解答群众咨询,教育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邪意识,告诫群众防邪安全方方面面,引导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慧眼识邪,不听邪教宣传;坚定拒邪,不传邪教歪理;自觉防邪,不信邪教鬼话。




(李继远、黄阳建、岑树柳)

【转自:平安梧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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