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长出庭控审蒙山首例涉疫案件

来源:蒙山县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0-04-21  分享到:

4月16日下午,由蒙山县人民检察院向蒙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蒙山县首例涉疫诈骗案件,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审理。蒙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梓勤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蒙山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献民担任审判长,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责。

对该起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诈骗案件,郭梓勤检察长高度重视,指派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向侦查机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在案件报捕后24小时内从严从快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嫌疑人韩某的决定。

作为起诉案件承办人,郭梓勤检察长全程参与办案,认真审阅卷宗材料,研判案情。在提审韩某的过程中,通过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及告知其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韩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043日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经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韩某于202029日至14日,在没有医用防疫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有口罩销售的虚假信息,诱骗多名被害人向其转账购买口罩,共计骗取口罩款25322元。被告人韩某在全国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灾害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名义,多次实施诈骗行为,诈骗公民财产,且有犯罪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当庭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韩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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