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蒙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大楼一楼机要会议室召开,蒙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伟梅参加会议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019年以来,蒙山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域营商环境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进一步优化立、审、执模式,提升涉企业案件审理效率。2019年-2020年4月,该院受理刑事案件181件,结案177件,判处罪犯303人。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55件,审结1291件。其中,受理涉企业案件315件,结案272件,结案标的3100万元,服判息诉率88.97%。受理涉企业执行案件319件,执结295件,到位标的金额 1.9亿元,标的到位率75.18%。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率达 95.83%,终结执行程序案件合规率为100%。
蒙山县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从加强法院建设,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执行行为,全力维护胜诉权益;延伸司法职能,推进营商环境社会治理等方面总结了该院2019年以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该院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2020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主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汇聚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升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精准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与会人员在听取报告后,对蒙山县人民法院2019年以来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为优化服务蒙山县域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出席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纷纷对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法院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入推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四个意识”,创新服务举措,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到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当中去;二是要进一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为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提供法治助力;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妥善审理执结各类涉企案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减轻企业负累,为持续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