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长期以来是农村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宅基地纠纷问题则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020年6月19日,黄村镇明觉村村民龙某向黄村司法所反映,龙某之前同意在自家门口让出2.5米宽作为通往覃某的必经之路所用,现覃某得寸进尺,想越占越多,双方沟通不妥后引起纠纷,希望镇调委会能出面帮助解决。司法所受理纠纷后,马上着手联系明觉村村委会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人员首先了解到事情原委:通往覃某家的道路原来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道路两边都是龙某家的宅基地。后来龙某盖新房,经双方协商龙某同意让出2.5米通往覃家。然而,覃家人觉得,今后如盖新房2.5米宽的通道货车难以通过,于是要求龙家在原来基础上再让出1.5米。龙某听后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执。最后经调解员的努力,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1、龙某同意在原来的2.5米基础上再让出0.5米作为通往覃家的道路。2、覃某自费铺设水泥硬化道路路面,龙家无需承担任何费用。由此让邻里成仇的一件宅基地道路通行纠纷终于得到化解。
妥善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宅基地纠纷问题,需要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以调解处理为目标,以法律的手段为保障,找准问题的症结,不偏听偏信,公正处理,才能化解矛盾,消除积怨,最终实现宅基地纠纷的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