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由分管刑事案件的刘小勇副检察长主持,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烟草局和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李某某在未办理专卖许可证的情况,非法出售香烟,扰乱市场秩序,涉嫌非法经营罪。并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方面进行分析,指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两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认罪认罚主动退出违法所得,且情节轻微,拟做相对不起诉处理。刘副检还对两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制教育,两人当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悟,并且保证以后不再犯。听证员发表了意见,作出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决定听证评议结果。
与会听证人员充分肯定此次案件听证会,认为听证会是检察院开门办案、接受监督的重要举措,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同时听证会又是一堂普法课,蒙山检察院主动听证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证办案透明度,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