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排水渠纠纷,司法来化解

来源:蒙山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10-12  分享到: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蒙山县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在修建某高速公路蒙山段蒙山镇某村附近路段时,因高速路排水设施修建不及时造成附近农田排水不畅,导致部分农田被淹没无法继续耕种。该高速路项目部遂帮当地群众修建了一条新的排水渠,以此办法来解决排水问题,但是修建的排水渠侵占到了该村村民潘某等5户土地及某生产小组的集体土地,某生产小组及村民均要求施工方给予补偿,双方就此发生纠纷,向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接报后,2020年10月10日,蒙山镇司法所陈所长与镇征地工作组成员、高堆村村干组成调解小组,到现场进行调解。了解情况后,调解小组认为,争议的焦点是施工方修建的排水渠占到潘某等5户及某生产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是多少,应当按照何标准进行补偿?对此,调解小组建议:1、施工方用仪器帮助村民恢复原来田地的界线,拉好红线划分好,然后分别测量出排水渠占用到潘某等5户及某生产小组集体土地的田亩面积;2、建议按照本次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现场测量

对于调解小组的分析和调解建议,经过调解小组的反复分析、疏导和劝解,双方形成统一的调解方案:某高速公路项目部自愿在2020年11月20日前按蒙山县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潘某等5户及该生产小组集体共2548元。


双方签订协议书

在双方有了一致的调解方案后,调解小组马上在排水渠边拟订了6份调解协议书,双方签了字。就这样,在调解小组的努力下,成功化解了该起涉及人数较多的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促进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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