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了,没有工钱,给你干活的农民工兄弟两手空空的怎么过年?再说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你自己的个人信用,同时承担法律责任啊......”2021年1月14日下午,陈塘司法所调解室里,正上演着农民工讨薪的一幕。
据了解,陈塘镇沙灵村村民李某等2人,受何某雇用,在陈塘镇朝垌村组从事桉树林地除草工作。李某等2人当时仅和何某进行了口头约定,约定为每亩120元,总共75亩。现李某等2人花1个月时间已完成除草工作,然而何某拒绝支付工资且态度极其嚣张宣称:“没有签合同你们去哪也告不了我”。曾经朝垌村村委组织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
陈塘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二人求助后,当场联系何某到所里进行调解。调解员先确认何某与李某等2人用工关系,是否存在未支付二人工钱的情况,何某承认,但是何某以李某等2人未完成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工钱。经调解员认真倾听当事人陈述,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为及时化解矛盾,调解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现场宣传相关法律常识,让农民工通过这个事件认识到农民工务工与用工方签订劳务合同的重要性,了解讨要薪资的合法程序,同时把相关的政策法规,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及以案释法给何某详细讲明。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何某在陈塘司法所调解室当场支付了李某等2人劳动报酬人民币捌仟柒佰元整(¥8700元)。
调解后,李某等2人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并连忙道谢:“我们的工钱终于有了着落,感谢你们”。就这样,一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在陈塘司法所调解员的努力下,终划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