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邻里纠纷闹矛盾,三所调解促和谐

来源:蒙山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5-19  分享到:

2020年清明节期间,蒙山镇张氏家族成员发现其位于西河镇古排村的老祖坟被隔壁土地的经营者黄某毁了部分坟手,张氏家族成员遂去找黄某协商,当时双方达成协议:黄某赔偿张氏家族人民币2800元,并要帮张氏家族清理水沟,将猪场的污水改道排放,将黄某搭的厂棚往北移一米。但黄某在赔偿2800元后,一直未帮张家祖坟清理水沟,也没有改好排水、移出厂棚。2021年清明期间,张家人发现黄某没有进行整改,再次找到黄某,但黄某一再推托,张家人一怒之下,将黄某所搭厂棚的两根柱子锯断,双方发生纠纷并报了警。

调解会现场

2021年5月13日,蒙山镇司法所与西河司法所、西河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古排村村干联合组织调解小组,组织黄某与张氏家族成员召开调解会。调解会中,双方充分陈述了自己的请求、事实和理由。调解小组总结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张家人提出的三点整改要求(恢复坟手、给地方另建后土、改好排水沟)和1.5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费是否合法有据?黄某提出要求张家人赔偿1350元修整厂棚柱子费用是否合法有据?

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小组认为:1、黄某在建厂棚过程中损坏了张家祖坟,理应进行赔偿、修复,答应过张家人的整改措施也应落实到位;2、张家人提出1.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于法无据,不应得到支持;3、张家人锯断黄某厂棚的行为不妥,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关系可认为是邻里关系,日后在管理祖坟和厂棚过程中,也可能会有需要双方共同面对的问题,所以,建议双方以解决纠纷的目的,换位思考,争取达成协议,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

最终,在调解小组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同意将排水沟整改成南北走向,即在厂棚背修一条新排水沟,也同意将超过张家祖坟的厂棚锯掉30公分左右,同意张家人自负费用将与张家祖坟相邻的两条厂棚柱子往里移80公分,双方日后共同到现场确定张家祖坟后土位置,除此之外,双方不再追究对方的其他责任。一场历时一年多的坟山纠纷,在三个基层所的合力调解下,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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