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践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提升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根据蒙山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要求,6月10日,县司法局局长关洪世对12个县直单位班子和2个乡镇党委政府班子宣讲解读“三个规定”,并签订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关洪世围绕“三个规定”的制定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政策界限,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生动系统的阐述和讲解。号召参会人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带头执行、落细落实,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营造良好环境。
本次宣讲将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共同守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促进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公正执法和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法治蒙山建设持续走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