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9日,正值酷夏季节,艳阳高照。蒙山镇司法所所长陈海靥和蒙山镇征地工作组、城西村村干部一起组成调解小组,无惧炎炎烈日,成功化解1起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租地还地复垦界线纠纷、1起邻里纠纷、1起收费纠纷,得到群众的交口称赞。
2020年,因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施工方租赁了高速公路两旁城西村被征收土地范围之外的土地,用以临时堆放材料。2020年年底租赁期限届满,施工方将土地交还马某、冯某。2021年春,马某在土地上种香蕉,但是刚种上去,冯某就认为马某种过了界线,将冯某的部分香蕉苗拔掉,双方发生纠纷。经城西村委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6月初,马某提出调解申请。
由于该纠纷涉及土地管理界线,双方又没有书面证据证实确切的界线,故调解小组邀请该组的老组长、土地四邻群众到现场指界、作证。经双方确认,争议地附近原有一个水坝,水坝底为冯某管理的土地,水坝上为马某管理的土地,但是双方对水坝的具体位置指认相差甚远。对此,调解小组详细询问了老组长和相邻的土地管理人,以他们指认的水坝位置为准,双方予以认可。通过调解小组反复做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高速公路铁丝网西面留出90公分宽的地方作为通道后,再在南面往西垂直量2.6米得A点,北面垂直往西量1.5米得B点,共长10米,AB两点连线为马某与冯某管理土地的界线,界线的东向为冯某管理,界线的西向为马某管理。
解决这个纠纷后,该生产组的其他村民肖某、冯某又提出要求调解小组帮忙调解他们与马某的邻里纠纷、收费纠纷。调解小组一一为他们进行了调解,指出在邻里纠纷中,肖某、冯某关于马某房屋不能滴水在公共排水沟的诉求不合理,说服他们同意马某房屋天面滴水于公共排水沟内;在收费纠纷中,调解小组指出马某收取邻里群众的费用不合法、不合理,因为马某房屋边的水泥路土地虽然是其让出来的,但水泥路面是政府帮硬化的,马某无权收取群众使用该路的费用,要求马某整改,马某表示既然不能收,以后就不收了,而肖某和冯某则表示,只要以后马某不再收费,之前的事情可以不再追究。
调解小组在烈日下调解了一个上午,终于成功化解了这3起纠纷,为解决群众的烦心事、为乡村振兴奏响和谐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