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镇大塘村的玉某在蒙山县某工厂务工,2021年4月24日上午8时16分左右,照常上班的玉某在清理厂房卫生时,意外从十米高的房顶上踩空摔落,当场死亡。报警后,经法医鉴定排除了他杀可能。
玉某死亡后,接到通知的玉某家属和玉氏家族成员约四十多人来到工厂办公室,要求厂方给予赔偿。接案后,由西河司法所所长孙旭与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小组进行调解。4月24日上午10时左右,协调小组来到案发工厂,首先安抚了死者家属情绪,希望双方能冷静下来,妥善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待双方情绪平稳后,协调小组组织了现场调解会,由双方派出代表或代理人进行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协调小组了解到,玉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有两个儿子仍在读书,玉某妻子身患疾病,无劳动能力。下午4时,玉某的两个儿子从学校赶回,并请代理人参加调解。
协调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计算出玉某各项死亡赔偿金额总计人民币89万,双方都认可了这个数额。但在随后的调解中,厂方代表坚持己方无过错,只愿意承担相应的人道主义赔偿。对于工厂的表态,死者家属代表并不认可,双方僵持不下。为了保障死者家属的权益,协调小组耐心做思想工作,运用“背对背”调解法,努力劝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双方拟定了调解方案。最终经过协调小组长达12小时的努力,当天夜晚10时左右,厂方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调解协议,厂方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63万元。
一起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意外死亡赔偿纠纷在协调小组和司法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妥善化解,维护了辖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稳定。在危险地方工作时,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确保有人监护,以保证安全生产。
西河司法所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教育整顿期间成功调处坟山纠纷3起,征地纠纷5件,指导村调委会调解相邻纠纷15件,配合西河镇政府调处三大纠纷6件,切实做好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依法为群众解决一批问题、办理一批实事,得到群众好评,让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