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黄村司法所接到黄村派出所电话称:新开村六黎组胡氏家族与黄村村黄氏家族因各自安葬在新开村六黎组的家族祖坟发生纠纷。黄氏家族代表黄某指出胡家新葬祖坟的距离与黄家老祖坟太近,并有破坏黄家祖坟坟手的嫌疑,要求对方迁坟,不允许葬在此处,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解决。
黄功权所长遂联合派出所和双方当事人代表一起到六黎事发地进行现场勘查、研判,并就坟山有关情况仔细询问当事人,明晰坟山界址。现场勘查结束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背对背”思想和情绪稳控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期间,黄功权所长多次与双方沟通,积极宣传《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蒙山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典型案例及当地的丧葬习俗,对胡家一方扩建坟山一事进行了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错误。同时对黄家一方也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亦进行了批评。鉴于两座主坟距离符合我县丧葬管理的相关规定,没有侵犯彼此的权益,胡家表示修建坟山时严格按照原有面积修建,保证今后不会再扩建侵占到黄家祖坟,并做好后期排水修缮工作,确保双方坟山权益得到保障。最终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坟山维持现有面积,各自拜祭、互不影响、互不干扰。
这起跨两村、两大家族的坟山纠纷成功化解,得益于人民调解员付出的智慧与辛劳。他们始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原则,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