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蒙山县公证处经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正式恢复执业。
蒙山县司法局为县公证处恢复执业举行揭牌仪式和座谈会。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甘家科,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覃建华,荔浦市司法局局长彭友兴,荔浦市公证处同仁和蒙山县公证处公证人员出席活动。
揭牌仪式现场
在恢复执业座谈会上,蒙山县司法局局长黄阳建首先汇报了我县公证机构的发展、执业和人员等情况,同时对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特别是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的支持指导以及荔浦市公证处的真切协助。黄阳建局长对县公证处就加强学习、积极履职、提高公证质量、加强公证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鼓励公证处人员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人民为中心,提供更加专业、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推动公证事业向好向上发展。
座谈会现场
随后,荔浦市司法局局长彭友兴对我县公证业务托管情况进行了介绍,勉励两处公证机构加强协作,增强友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证业务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接着,梧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覃建华发表讲话,覃建华副局长对我县公证机构恢复执业表示热烈祝贺和深切关怀,对贯彻公证机构改革和发挥公证职能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甘家科就法治政府建设、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牢记初心使命,全面坚持党对公证事业的领导。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公证服务职能作用和公证机构、公证员首创精神,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努力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业务、全时空”的公证服务需求。二是要积极服务民生,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强化宗旨意识,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要强化从严监管,全面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公证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自律管理职责,扎实做好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公证服务供给能力和公证公信力。
下一步,蒙山县公证处将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公证“证明、服务、沟通、监督”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满足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