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和谐之声:人民调解,共建和谐乡村

来源:蒙山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5-07  分享到:

在陈塘镇寺村藤黎组,当事人欧某强与郭某芝之间的林木损害赔偿问题,近日在陈塘司法所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在这起纠纷中,郭某芝的林木遭受了严重损害:97棵杉木受伤,20棵死亡;12棵松木受伤,5棵死亡。此外,欧某强平整道路时还将泥沙堆到了郭某芝的山界内,填埋了部分杉木与松树的根部,影响了林木的生长,面对这样的损失,郭某芝要求欧某强进行赔偿。

调解现场

陈塘司法所接到这一纠纷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郭某芝的情绪异常激动,对欧某强的行为很气愤。陈塘司法所工作人员当即稳控郭某芝的情绪,与当事人明法释理,并一起与双方清点受损的林木。司法所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调解现场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欧某强同意对郭某芝的损失进行赔偿,并表示将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郭某芝也对欧某强的态度表示满意,并感谢司法所的公正调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充分发挥了陈塘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矛盾,维护乡村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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