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山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连续降雨导致茶园泥土冲入农田,毁坏农作物的赔偿纠纷。受六月份持续暴雨影响,蒙山镇高堆村德梗茶园新种植地块的泥土被雨水冲到德梗组农户潘某的农田,造成农户种植的部分农作物受损,农户要求茶园公司赔偿并做好后续的防护措施,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故农户至蒙山镇司法所申请调解。
了解事情原委后,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茶园项目负责人和受灾群众到纠纷地现场,清点受损农作物并开展调解工作。一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员随即分别和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寻找双方矛盾焦点和案件调解的突破口。调解员对农户潘某说:“你要求的赔偿金额没有相应依据,倘若作出适当让步,不仅有利于与茶园公司维持良好关系,还利于赔偿款的快速履行,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个道理你也懂。”紧接着,调解员对茶园公司负责人吴某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你公司在开垦种植期间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造成农户潘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握个手,道个歉,就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这事情就过去了。”经过调解员释法明理,引导被申请人换位思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调解现场握手言和。茶园公司愿意承担农户的损失,按农户实际受损农作物的价值进行赔偿,农户把受到影响的农田租赁给茶园公司种植,双方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至此,这起因连日暴雨造成农田损害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纠纷无小事,调解促和谐。蒙山镇司法所一直坚持融情于法、法情结合的工作思路,致力于纠纷的实质化解,并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度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