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采果起纠纷 调解在行动

来源:蒙山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5-01-14  分享到:

1月13日上午,文圩司法所接到文圩镇莲塘村委来电,称果农孔某某与湖南籍收果老板伍某在采摘砂糖橘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现场群众人数众多,各方争议较大,未能协商一致,请求司法所派出调解员到现场调解。

调解员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做好现场的稳控工作,并让双方当事人逐一陈述自己的观点。经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是霜冻天气导致砂糖橘受冻,使得砂糖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收果老板伍某认为果品达不到合同要求,不再采果并要求孙某某退还定金2万元;果农孔某某则认为受损的砂糖橘约为总数的三分之一,还有大部分果品是符合合同要求的,所以不同意对方的要求。

知悉现场情况后,调解员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不收“霜冻果”这一条款,强调双方都应秉持诚信原则,严格遵守合同中的采果与选果要求。同时,调解员也指出,霜冻天气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前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需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收果价格方面愿意协商退让,由原来的2.25元一斤降低到1.6元一斤,并再次约定了选果质量等内容。而对于停工导致误工费的问题,调解员积极协商,最终由争议双方补偿800元误工费给采果队。

此次调解,文圩司法所快速响应,坚持以建设平安蒙山为主线,积极排查化解矛盾风险,为岁末年初增添和谐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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