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法院巧用短信调结离婚案件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9-05-08  分享到:

蒙山县人民法院在调解工作中不断创新思维,拓宽调解案件的方式, 2009430日,该院法官利用手机短信息成功调结了一起离婚案件。

蒙山县新圩镇谢村的韦某某和黄某某于19981223日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孩,因双方感情不和,黄某某外出到广东番禺打工,双方长期分居。韦某某于今年32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黄某某因害怕回来应诉会失去工作,便委托其母亲代理诉讼。

受理此案后,法官认为原、被告本来就是同村,彼此间都很了解,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于是,法官通过电话动员黄某某回来应诉,并征求她对案件的看法,但黄某某一再说明工作难找,不回来参加诉讼,一切交由母亲处理,法院怎样判都行。

2009417,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法官再次与黄某某联系,说明案件已开庭,因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其母亲不能全权代理。在征得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意见后,法官与黄某某、韦某某约定用手机短信息交换调解意见。在法庭主持下,双方通过短信就婚姻关系、女孩抚养、抚养费负担、债权债务、共同财产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于黄某某在广东不能当场签字,法官根据双方的意见,制作了离婚协议书,通过法院专递邮寄到黄某某所在的单位,由黄某某签字后寄回,再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430双方签收调解书,案件成功调结。

(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潘百炼)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蒙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蒙山县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