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人民法院在调解工作中不断创新思维,拓宽调解案件的方式, 2009年4月30日,该院法官利用手机短信息成功调结了一起离婚案件。
蒙山县新圩镇谢村的韦某某和黄某某于1998年12月23日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女孩,因双方感情不和,黄某某外出到广东番禺打工,双方长期分居。韦某某于今年3月2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黄某某因害怕回来应诉会失去工作,便委托其母亲代理诉讼。
受理此案后,法官认为原、被告本来就是同村,彼此间都很了解,案件有调解的可能。于是,法官通过电话动员黄某某回来应诉,并征求她对案件的看法,但黄某某一再说明工作难找,不回来参加诉讼,一切交由母亲处理,法院怎样判都行。
(记者 李继远 通讯员 潘百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