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法院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发挥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促进该院法官队伍的建设。
一是加强调研在服务法院工作中的作用,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调研阶段的活动安排,全员参与深入调研,适时开展审判实践、法律知识等专题的调研活动,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走出一条边审判边研究的审判新路子。
二是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观念,培养干警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习惯。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开展学习和交流,既为干警提供了交流探讨的平台,也为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征集社会对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提供了更多的渠道。
三是建好文化庭廊,在本院楼梯、走廊、大厅等地方,置放一些名人名言、警句、格言,在接待室、调解室等地方,置放一些简单明了、通俗上口的法理谚语,使法官和当事人经常受到教育和启发,努力营造与法律文化、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文化氛围。
四是开展文体活动,建立文化团队,如篮球队、乒乓球队、气排球队等,适时组织对外交流,增强团结、协作,奋勇争先的精神。用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干警的情操,提高干警的素质。
五是完善激励学习的机制。对在调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对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给予报销考试费用并按规定及时任命审判职称。通过健全促学的配套机制,让干警学有所比、学有赶超,激发了干警崇尚学习、追求进步的热情。
(覃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