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正确把握法警工作的规律,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工作方法上,善于找准和抓住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做到抓好重点、带动一般、整体推进。在具体工作中突出“四严”,即提押被告人突出“手续严”,押解途中突出“监视严”,维护法庭安全突出“值庭严”,羁押候审突出“看守严”。通过突出“四严”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干警的责任意识,严肃了纪律,有效遏制了少数法警在工作中纪律松懈、责任心不强、押解看管人犯不规范、思想麻痹等现象,高效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庄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