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昌新、周红献等15人是黄健峰在2005年5月承包蒙山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各乡镇农机加油站时雇请的农民工。从2005年底开始,黄健峰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工资。在工人们多次催促后,黄健峰承诺在2006年5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前兑现历欠工资。期限届满后,黄健峰没有履行承诺。此后,由于经营不善,黄健峰所经营的加油站全部倒闭,原雇请的15位农民工集体失业。旧工资尚未结清,新工资又无法兑现, 15位农民工心急如焚,四出奔走讨要说法,维权的过程时有过激行为发生,给社会和谐稳定留有隐患。有人将加油站的油桶、桌椅等财产拉走卖钱,有人甚至想破坏、变卖地下储油罐来泄愤、挽回损失,幸被有关部门制止。在多次维权无果的情况下,15位农民工兄弟想到了用法律维权,将昔日雇主告上法庭。
蒙山县法院受理案件后,为这批案件开了“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依法免收诉讼费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安排了执行庭的精干力量对该案件实行“特事特办”,一边派人查找被执行人下落,一边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和财产线索。由于案件涉及众多农民工,申请人的家庭对执行工作也充满期待,县委、县政府对该案十分重视,县委政法委的领导除了切实加强对清案活动的领导,还亲自过问和协调案件的执行,对申请人进行接访。如果案件处理不好,存在的隐患可能激发,影响社会的稳定,同时,这批案件执行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影响法院执行清理积案的成果。该院黎家伟院长多次亲自过问案件进展情况,指导开展执行工作,与执行人员共同研究执行对策,要求执行庭理清工作思路,多想办法,制定好执行方案和执行措施。
由于被执行人对案件采取回避的态度,在露一次面后即不知所踪,而其所承包的各加油站,属于其本人的只有办公设备、房屋装修等附属物,价值不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但法院执行人员没有放弃,继续深入调查,并积极与被执行人黄健峰的家属进行联系,尽一切可能为这批案件的执行寻找出路。主管执行工作的潘建华副院长多次带领执行人员深入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所在的乡村,动员被执行人的家属配合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利用被申请人节假日可能回家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多次放弃自己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深入被申请人所在的乡村开展工作。6月份的一天,执行人员的车辆在僻远乡村路上出现故障无法起动,办案人员留下一人等待汽车配件,另外一人则顶着烈日步行十几里路到被执行人家中。
经多方调查,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曾在陈塘、文圩投资兴建加油站,于是依法予以查封。同时,经过近一年的沟通,对被执行人的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的家属逐渐体会到申请人的处境,也为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所感动,纷纷主动与被执行人黄健峰联系,积极为法院提供黄健峰的信息。在黄健峰表示暂时确实无法履行所有执行款项的情况下,众家属陆续先行代其支付了所欠的工人工资,案件款全部到位,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刘立军 郑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