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调解年活动以来,蒙山县法院认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司法为民,着力构建科学的纠纷解决机制。该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适时更新调解工作思路,把调解工作的关口前移,对诉前调解工作进行了较好的探索和实践。
今年4月,蒙山县法院分别深入到蒙山县的6镇3乡及部分村委,就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和建立人民调解多元化联动机制进行调研,逐步建立起以立案庭为中心、以西河、黄村法庭为两翼的诉前调解新格局。法庭将调解工作向社区、村扩展和延伸,在全县9个乡镇建立巡回办案点,为辖区乡镇指定了包片协助调解法官。法庭同时定期组织召开乡镇领导、人大代表、村干部、调解员等人参加的诉前调解联席会议,通报、分析辖区社会矛盾。蒙山县法院把县委、县政府在各乡、镇、村、组建立的信息网络作为该院的调解工作网络,有相对固定的调解联络员协助诉前调解工作,并反馈调解工作信息,现已聘请包括妇联、人民陪审员、法院离退休干部在内的22名特邀调解员,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与有可能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的纠纷,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实现法院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该院提出在全县营造多元化调解格局的建议,得到县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在县委政法委支持下,8月该院和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诉前调解的原则、适用范围和程序的启动、运行、终结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予以明确详细的规定,使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
蒙山县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机制,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缓解法院的审判压力,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从根本上实现案结事了,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该机制从4月运行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该院经诉前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7件,使一批社会矛盾在诉前得以化解。
(李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