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文圩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长达二十八年的土地使用权属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0-08-13  分享到:

84,蒙山县文圩司法所及龙定村调委会通过和谐座谈方式解决了龙定村民三组谢 某与女婿胡某某长达二十八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

 谢某与女婿胡某原来一起生活,家庭和睦,关系甚好。1982年落实生产责任制度后,胡某要求独自生活,各自责任田地都己划分清楚。但有一块0.2亩左右的旱地座落在谢家屋子边,谢某己分给女婿胡某耕种。胡某某认为该地靠近谢家,同意谢家继续耕种待到自己需要时,再向谢某要回。之后第三年由于胡某某有了孩子,田地较少,胡某某便向谢某讨回0.2亩的旱地,此时谢某便以各种理由拖延给予土地,由此双方发生了争执,经村组多次调解无效。20105月中旬胡某抱着试试看的心里到文圩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受理后,进行了调查走访,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并于2010615日组织双方调解,由于谢某不配合,且其故意支走其爱人不让其参加调解,此次调解未获成功。之后司法所调整调解方案,并于84日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此次调解邀请了当年的分田组长、老村干、族老等,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说理、说法,谢某终于想通,同意把土地还给女婿耕种,女婿也愿意以后多孝敬老人,在和谐的气氛中,翁婿之间长达二十多年的土地纠纷得到园满解决。                   

(吴司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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